为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活化存量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层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热情,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沈北新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了沈阳市沈北新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张青同志主持社会组织联合会)
3月23日,联合会成立大会召开。沈北新区民政局局长赵树军、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李娜及30家会员单位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发起单位之一沈北新区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张青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沈北新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表决通过了《沈北新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成员共11名,监事1名。全体人员对当选的成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当选的理事长(会长)刘巍发言。他就联合会的宗旨、今后在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服务创新方面如何开展工作及扩大组织影响力方面加以阐述,坚信在理事的带领下,在会员单位的努力下,社会组织联合会能够主动作为,发挥作用,为创建美好沈北贡献力量。

(沈北新区民政局局长赵树军讲话)
最后,沈北新区民政局局长赵树军讲话。他首先对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发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作用,创新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体系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为志愿服务护航,开展社会组织进社区系列活动——“志愿服务赶大集”。以“邻里节”文体活动等为载体,对接群众需求,让群众“点单”,志愿服务及时接单,开放吸收更多社会力量。成立区、街道、社区三个层级社会组织联合会,形成纵向区、街、社区三个层面服务和横向城乡互助的常态志愿服务,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培育孵化增量社会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不断激活整合存量志愿服务社会组织,以此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二是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五个势”,即认清形势、营造大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强势推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三是展望社会组织发展愿景。积极引进优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地凝聚社会组织代表人士的力量,引领示范基层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传播公益发展正能量,为新区发展贡献力量,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沈北新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
(撰稿人:胡诗瑶 , 审核人: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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