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辽民发〔2009〕14号)《沈阳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及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沈民办发〔2019〕96号)的要求,经2023年9月18日沈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终评,确定了2023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和各区、县(市)申报4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5A级社会组织(5个)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沈阳节能协会、沈阳市九方禾谷艺术馆、沈阳市华易公益基金会。
二、4A级社会组织(8个)
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沈阳市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沈阳市建设监理协会、沈阳市万诚职业培训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星河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沈阳市安来社会公益服务发展中心、沈阳市计算机学会、沈阳市沈北新区锡伯族研究会。
三、3A级社会组织(4个)
沈阳市蓝朵社会公益服务中心、沈阳市益启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沈阳市新职业评价协会、沈阳电梯协会。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示7天,时间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沈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郭 猛 联系电话:23469722
沈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