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企业家协会拟任负责人候选人的公示(2023/05/30)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沈阳市企业家协会推荐上报材料,现对下列情况予以公示:
1.张晓光,男,1968年,汉族,辽宁北票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拟任沈阳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候选人(换届);
2.王致远,男,1970年,汉族,辽宁沈阳人,民建会员,大学本科,拟任沈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候选人(换届);
3.刘哲,女,1967年,汉族,辽宁沈阳人,群众,大学本科,拟任沈阳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候选人(换届)。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6月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联系。来信请寄: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邮编:110002);联系电话:024-23468055。
公示期结束后,沈阳市企业家协会需按相关要求如期履行换届程序,如未按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再次筹备换届会议时需重新申报候选人人选。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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