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市民政局副局长尹玉砖在“沈阳市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稿件(2022/02/23)
时间:2022-02-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优化市民殡葬服务供给,确保群众“逝有所安”,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殡葬服务政策,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取得新成效、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市民政局拟于3月1日起实施《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以殡葬领域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面,我就《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多次就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优化殡葬服务政策,特别是减免服务费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扎实成效。2009年,针对低保对象出台了免除遗体接运费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2015年和2017年,对上述政策进行两次扩面增项,将政策惠及对象扩展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7类困难群体,增加了骨灰寄存费减免项目,一次性减免5年共600元的寄存费用。上述政策出台后,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为有效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进一步实现我市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市民政局就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等地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就政策执行情况、群众认可度、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系统分析,梳理总结经验、调整改进不足,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方案》已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的意见并达成一致,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内部集体讨论程序。

二、《方案》政策亮点

该《方案》共突出三方面政策亮点。

(一)实现全民普惠。根据《方案》内容,我市将政策惠及对象,在原有基础上将本市户籍无丧葬补助逝者、生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逝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减免范围,通过分类施策,实现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全民覆盖。一是以丧葬补助费用保障基本殡葬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现役军人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在异地领取丧葬补助的人员及通过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助费用的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丧葬补助费用予以保障。上述人员参照《方案》规定的减免项目及价格标准选择服务,如不选择其他延伸服务项目,仅需2065元即可满足基本殡葬需求。二是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额减免。生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逝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原有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等7类人员,在最高限额2065元/人以内,按实际发生项目、发生金额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特别是《方案》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减免范围,维护退役军人切身利益,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的具体体现。三是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差额减免。生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逝者,按照目前相应政策可领取519元丧葬补助(173元/月,共3个月)。由于此类人员丧葬补助费用较低,我们将对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差额减免,在最高限额2065元/人以内,以实际发生项目、发生金额扣除519元丧葬补助后,按比例减免相应费用。本次扩面后的惠民殡葬政策维持原有6项基本殡葬减免项目不变,项目涵盖由殡到葬的全流程基本服务,竭力满足逝者家属的治丧需求。

(二)强化信息化平台支撑。为配合《方案》精准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同步完善了沈阳智慧殡葬平台功能,研发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对象身份核对模块,实行殡仪馆“一站式”结算服务,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减免对象身份现场核验,减免事项现场办结,治丧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完成减免相应费用的申请及办理,简化治丧流程,缩短办事时长,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让群众满意。此外,基本殡葬减免费用所需资金已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并通过沈阳智慧殡葬平台进行资金申报及审核拨付,确保了资金核拨过程的便捷高效和严格监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三)推动打造规范化管理闭环。《方案》实施后,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各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受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过程中,将对殡葬服务承办机构情况进行精准核实,未选择由各殡仪馆提供或通过非正规程序进行的基本殡葬服务,将被即时筛查出来并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减免。通过对《方案》的从严从细落实,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基本殡葬服务定价标准,合理设置服务项目,公开公示收费标准,使用经过备案的专业遗体运输车辆接运遗体,进一步规范基本殡葬服务价格,加强遗体运输车辆使用管理,让治丧流程更加透明、市场秩序更加有序、殡葬服务更有温度。同时,利用这个机会,在这里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遇有丧事请第一时间拨打我市遗体接运指定电话96144,务必选择正规机构承办丧事,不要轻信其他机构或个人,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对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组织各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家喻户晓、广泛皆知;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政策落实顺畅高效。同时,将强化对各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标准设定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勾连中介服务机构牟取暴利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方案》各项举措真正服务于民、惠及百姓。

问:《方案》具体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方案》实施后,我市惠民殡葬政策的减免标准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

答:《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拟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实施后,以逝者死亡证明登记时间为准,凡自2022年3月1日零时起去世的逝者,如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条件,均可获得相应费用减免,对2022年3月1日零时以前去世的逝者将执行原有政策。

据了解,《方案》中规定的最高2065元/人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标准,在国内副省级城市中属中等偏上水平。在民政部规定的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寄存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基础上,我市将治丧必需的纸棺及骨灰盒费用纳入减免范围,并按照殡仪馆环保建设要求,将遗体火化服务全部升级为高档捡灰炉火化服务,在实现兜底保障的同时适度提升了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切实做到惠民利民。  

问:市民该如何申请及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相关事宜?

答:根据《方案》,如遇有丧事,逝者家属应第一时间拨打96144,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接运遗体。遗体运送至殡仪馆后,逝者家属可持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殡仪馆窗口直接申请办理,经核验符合减免条件的,即时减免相应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在沈阳以外死亡并就地办理丧事的,家属可持相应手续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报销,其中,逝者户籍在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的,在市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办理。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